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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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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常見內部審核案例

支付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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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新北市政府所屬 B 學校辦理教學大樓整修,其經費來源係教育|部補助款,該工程履約廠商於109年3月2日提出估驗單後,該校於同年3月27日完成估驗單審核之程序,嗣廠商於同年4 月 1 日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學校後,該校於同年5月22日始支付廠商工程款項,請問該校於本案相關審核及付款日期,有無違反採購法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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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新北市政府所屬B學校學務處委託總務處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採購案,總務處甲君於109年5月8日收到廠商開立之統一發票辦理請款,同年月16日檢附請款單、校外教學檢討會議紀錄及統一發票辦理核銷,請問該款項最遲應於何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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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自105年1月8日起停止適用,回歸依政府採購法第73-1條規定辦理,為避免逾限影響廠商權益,新北市政府A機關會計室甲君建議要求業務單位在付款期限前5個工作日將核銷文件送該室審核,此時A機關的主辦會計應如何回應甲君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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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