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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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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常見內部審核案例

講座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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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北市政府A機關邀請甲講師講授內部控制基本觀念與實務,該機關支付甲講師講座鐘點費及教材費,其中該機關支付甲講師教材費是否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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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甲君服務於新北市政府A機關,因業務所需聘請住在高雄的講師講授性別主流化課程,因甲君疏忽當場未支付鐘點費及請講師於領據上簽名,此時甲君可否改以金融機構匯款方式匯款至講師之金融機構帳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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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新北市政府A機關因業務所需邀請甲講師講授課程,甲講師由台南搭自強號至板橋,並將車票交付A機關,同日由板橋改搭高鐵回台南,並將車票寄給A機關,請問機關可否核銷?同事件,但講師是隔日由板橋回台南,請問機關可否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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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新北市政府A機關因業務所需邀請甲講師講授○○課程,承辦人乙君忘了請講師於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領據上簽名,亦未請其交付交通費相關證明文件,而乙君詢問會計室依目前情況是否可依原簽准案據以報支講座鐘點費及來回搭乘高鐵之交通費?此時,A機關的主辦會計應如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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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