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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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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間團體補(捐)助

      依據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所定之考核項目及作業程序表,相關資料自98年度起公告,其中自104年度起改為半年公告1次。
111年度1~12月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明細表
類  別
111年度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111年度對民間團體補(捐)助明細表-至111年12月止.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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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政府111年度對民間團體補(捐)助明細表-至111年12月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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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3-02-22